我的关于借钱的原则——自己不向别人借钱,别人也不要向我借钱
借钱,很多人因为借钱收不回,从朋友变成了陌路,所以我给自己定过个规矩——自己不向别人借钱,别人也不要向我借钱。
但这次我破戒了,我向很多人开口了,一个是以前的老同事好朋友,他前几天手上有一笔钱是可以周转的,但他给我的回答是和不巧刚还给别人;也向岳父开口了,他的钱全在股票里,现在拿出来损失很多,他说你再想想办法实在不行再说;向以前的一个业务上的朋友开口了,他说要是能到下个月就可以借,他厂房要拆迁,补偿款一到就可以借给我,可我来不及。
其实不是我没有钱,我有一笔借给了我姐姐,有一笔借给了我以前的一个同学、同事、好朋友,还有一笔在集资所用,但短时间内他们没办法给我筹集到解决我的饿难题——我必须在5号钱拿到这笔钱。由于要老婆单位的房子可以优惠5万块,我在今年9月定了一套,原来公司出的政策说最长可以拖欠3个月交上应该交的房款,可是由于行情好,公司另行通知钱要在11月5日前必须要交上否则要退回重卖。最后我想我老板开口了,老板很爽快的答应我,10万块也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我很感谢他,谢谢他对我的信任,我答应他一个月之内就还给他。
其实在定借钱的规定之前我自己也借给过别人钱,有的就是想帮忙即使他不还也无所谓,有的甚至知道他在算计我,在想向你借钱时表现的多友好、多有诚信和多讲义气,明知他借过后一定不会还,但还是看在他朋友是我好朋友的面子上借给他钱。借给他接不准备要会的不说了,即使最后有的要回来的,但是过程中还是闹的有点不愉快。
但这之后,有个初中很好的朋友,他的岳父得了癌症,他想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敬一点孝心,那时我才工作,自己有3000多元的存款,他要1000,当时我说行,回家和老婆商量一下就给寄过去,我在南京,他在老家巢湖,可是后来我没给他寄过去也没给他招呼,虽然后来我这个老朋友原谅了我,虽然即使我借给他这个钱也未必能帮上什么忙,也许只能增加他的负担,但这事一直就向一个鱼刺一样留在我的食道里。
所以我现在修正一下我的关于借钱的原则——自己不向别人借钱,别人也不要向我借钱,除非是我的家人或者你借给他时就要有不指望要回的打算,还有那些在我困难时帮过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