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将至,其言也善-----女人
并非炫耀,俺大学时期确是十分辉煌的人,该干的那些事情都干过,我周围也不缺才貌双全的女人,该我干的那些女人也都干过。我不知道现在的少女们喜欢啥,不过在我当学生的那个年代,文学、口才、诗词歌赋与稍微有点叛逆,似乎很容易泡到妹子。
上班了,一切都变了。
上班第一年,没钱,宅了一整年。而第二年,我错过了她,这是一生中最大的遗憾。直到第三年,她去了广州,我才明白,她一直在等我追她。直到她2005年的结婚,我才明白,其实她已经在远处看我很久了。她和她老公都不是长沙的,却是在长沙办喜酒。我应邀去了,并且荣幸的坐在首席。首席上,除了我,只有双方的父母,我刹那间便明白了许多。在席上,我没有端起酒杯祝她新婚快乐,只是象征性的说了几句祝词。后来回到住处,我一个人灌下了一整瓶五粮液。
第二年,我认识了一个税专的软妹子,专升本入了财院也就是湖大北校区。我承认我没跟她表白是我的不对,不过也暧昧了那么长时间了,她也知道我一直是把她当女朋友看待的。没多久,是上班第三年的时候,我发现她居然有一把钥匙可以开另一个男人在外面租的房子的门,并且在夜深的时候,去过,还不只一次……
也是第三年,那个在长沙上学第一天就认识了我的软妹子,在我长期的耐心等待下,在我摒弃杂念集中精力的攻势下,终于抛弃了对她一点都不好的那个外地的一年到头都见不了几次面的GG,投入了我的怀抱。——可是,在投入我的怀抱之后的第八天,仅仅只是八天,也是我去了外地出差的第二天,她与前GG躺在同一张床上过夜,并且在床上用我准备要送给她的手机给我发消息说前GG过来了——她说他们什么都发生,我应该信,还是不信?而我还仅仅只是牵过她的小手,kiss都还未曾有过。我见到了她的前GG,我们居然没打架。很神奇。这么多年过去了,再见面说起此事,我们都觉得很神奇,说真的,我当时真的是连命都准备豁出去了。
后来,我遇上了那个女人,那个爱人。我跟她是异地,长沙--深圳。我的职位让我享有特权,长沙--深圳,我只需要2块钱的交通费。我每年总共有30-40天的时间在深圳度过。我们知道未来很渺茫,我们享受着毒药一般的情感。我们知道结婚也很渺茫,我们享受着灵与肉的快慰。我们互相之间定义为“情人”,我们相约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找应该属于我们的老公/老婆或者金龟婿/软饭公主。她是一个镜花缘,是一个美丽的梦。她是我最爱的女人,我是她最爱的男人。
当我被生活强 J得差不多了的时候,我发现,爱情不能当饭吃,女人不能当衣穿,美丽、激情与浪漫都只能是点缀生活的调料。我最终仍然需要一个家!